沸水灼傷3歲兒子 狠母重判入獄15年
2010-11-18 (05:38)
(紐約 )(本報訊)一名皇后區母親因為3歲兒子的糞便弄污了尿片而把他放進注滿沸水的浴缸,她16日被判入獄15年的最高刑罰。

         31歲被告莉哉娜.庫帕在法庭被逼聆聽由其兩個較年長孩子以及孩子父親所寫的信時,並無悔意跡象。其8歲女兒拉舒塔所寫的一封短信說:「媽!我對妳感到憤怒!」

         拉舒塔的3歲弟弟巴金.歐文斯在今年1月被母親用沸水嚴重灼傷20%身體之後,10隻腳趾和部分腳板需要切除,必須再學走路。

         法官包特勒在判刑時對莉哉娜說:「不幸地,妳是一個來自地獄的母親。這宗可怕的罪案足以讓一個成年男子哭泣。」

         莉哉娜在坐牢時,還要接受心理輔導和自殺監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