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司機深圳「殺嬰」案押後再審 |
2010-11-18 (12:26) |
轟動一時的香港貨車司機深圳「殺嬰」案,被告梁冠彪被控在深圳駕車瞌睡撞倒母子,男嬰連同嬰兒車被卡在貨車底拖行,梁為甩掉男嬰,竟「S」形驅車,最後男嬰遭車輛輾斃。梁較早前否認故意殺人控罪,案件原本今日判刑,但檢察院提供新證據,案件押後再審。 32歲被告梁冠彪早上由囚車押送到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被告在庭上不承認直接故意殺人,男嬰的母親不認同,離開法院時十分激動。被告的父親亦有到法院聽取宣判,認為自己的兒子與男嬰的母親都有責任。他又指,在事件發生後,已經給予超過21萬元死者家屬。 由於檢察院收到一些相片的新證據,法院要時間考慮,案件押後審理,但暫時未決定何時會再開庭。 案情指,今年4月25日早上,被告梁冠彪駕駛貨車途經龍崗區,懷疑因為打瞌睡,撞到在路邊一名女子,並將她推著的嬰兒車捲入車底,車內有一個3個月大男嬰,司機並沒有停車,多名途人發現貨車底掛有嬰兒車,通知司機,當時男嬰手腳仍郁動,司機下車查看後,登車高速逃去,並以「S」型行車,男嬰最終被拋出嬰兒車外及被輾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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