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火大樓工程建設情況查明
2010-11-17 (17:29)
上海市中心一棟外牆正在翻新的住宅大樓大火,死亡人數升至53人,目前仍有70多人留醫、多人失蹤。

        國務院上海「11·15」特別重大火災事故調查組17日上午召開全體會議,指發生火災的膠州路大樓工程建設涉及的總包、分包、施工、監理等有關情況均已查明。

        火災發生時,上海膠州路728號大樓正在實施今年的靜安區政府實事工程——節能綜合整治項目。靜安區建交委2010年9月通過招投標,確定工程總包方為上海市靜安區建設總公司,分包方為上海佳藝建築裝飾工程公司。2010年11月,靜安區建交委選擇上海市靜安建設工程監理有限公司承擔項目監理工作,上海靜安置業設計有限公司承擔項目設計工作。

        工程部分作業分包情況為:腳手架搭設作業分包給上海迪姆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施工,搭設方案經公司總部和監理單位審核,並得到批准;節能工程、保溫工程和鋁窗作業,通過政府採購程序分別選擇正捷節能工程有限公司和中航鋁門窗有限公司進行施工。

        事故調查組組長、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駱琳在會議上說,根據目前掌握的情況,經過初步分析,起火大樓在裝修作業施工中,有2名電焊工違規實施作業,在短時間內形成密集火災。這起事故還暴露出五個方面的問題:電焊工無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嚴重違反操作規程,引發大火後逃離現場;裝修工程違法違規,層層多次分包,導致安全責任不落實;施工作業現場管理混亂,安全措施不落實,存在明顯的搶工期、搶進度、突擊施工的行為;事故現場違規使用大量尼龍網、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導致大火迅速蔓延;有關部門安全

        監管不力,致使多次分包、多家作業和無證電焊工上崗,對停產後復工的項目安全管理不到位。

        駱琳表示,這起事故是一起因違法違規生產建設行為所導致的特別重大責任事故,也是一起不該發生的、完全可以避免的事故。他說,要深刻總結事故教訓,用事故教訓推動整個安全生產工作,切實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