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戰3法案 教聯狀告省府
2010-11-17 (05:05)
(溫哥華 )(本報記者報道)本周開始,卑詩教師聯會(BCTF)將在卑詩最高法院,挑戰被本省教師指為由自由黨強加他們身上的3項違反他們自由結社權利(freedom of associaion)的法案。教師指根據自由人權憲章,他們可以享有上述的自由。

        事件可追溯至2002年1月,當時自由黨金寶爾政府、教育廳長簡慧芝(Christy Clark)及勞工廳長布加恆(Graham Bruce),強行在周末通過《27號法案》(Bill 27)及《28號法案》(Bill 28),引起教師及全省勞工界的強烈反應,因為有關法案廢除一些包括課堂人數、輔導員及圖書管理員數目、每年上課時數等重要的工作及學習條件。

        法案又禁止把這些條款包括在未來的合約內,並推翻與教師簽定之10份合約。教師在2005年展開罷工行動,抗議集體合約權力被取消,以及事件對全省教育的影響。省府更通過《33號法案》,以立法手段而非集體合約來限制每班人數。現時本省教師仍面臨超額學生情況。

        教師聯會又認為,自由黨省政府取消集體合約是違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