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心母謀殺罪成 |
2010-11-17 (05:07) |
(溫哥華 )(本報綜合報道)一個母親被控將兩個年幼女兒在浴缸溺斃,陪審團周一作出裁決,認為被告的精神病日益嚴重、丈夫充滿暴力、加上精神病醫療系統缺失,導致慘劇發生,但是最終仍然要由母親承擔責任。 陪審團裁定,35歲安省巴利(Barrie)女子康碧恩(Frances Elaine Campione)涉嫌一級謀殺3歲女兒瑟蕊娜(Serena)、19個月大女兒索菲婭(Sophia),兩項罪名成立。康碧恩全身震顫,不斷飲泣。 辯方律師克莉瑪(Mary Cremer)承認,康碧恩與前夫在法庭爭奪兩女兒撫養權前幾日,將兩名女兒溺斃,但同時敦促陪審團以其當事人精神失常的理由,裁定她毋須為事件負上刑事責任。 陪審團宣讀判辭前,3名陪審員猶在揩拭淚水。法官Alfred Stong表示:「由於本案案情無法想像,」已下令司法廳為陪審員支付輔導費用。 陪審團聆聽了7周的審訊,退庭商議接近一周,要反覆研究康碧恩企圖自殺、精神病等證供。醫生作證時表示曾確診她有精神病,受丈夫虐待而有產後抑鬱症、年輕時曾患飲食失調。 供辭指康碧恩曾出入精神病院、曾企圖自殺、常有幻覺,覺得有人想殺她,將女兒偷走;又有古怪行為,例如不讓女兒接觸任何紅色的東西,又說見到外星人。 法官許可康碧恩的丈夫Leo Campione及家人在周三發表受害人影響報告,然後判康碧恩終生入獄,25年內不得假釋。 控方沒有否認康碧恩有精神病,但梅杰斯(Enno Meijers)律師指出,康碧恩是心懷怨恨而殺死兩女,令她的暴力丈夫無法獲得女兒撫養權。 克莉瑪表示,希望當事人在獄中獲得適當的照顧,但也對安省精神病醫療系統提出有力的控訴。她在庭外說道:「可惜安省的醫療制度經費嚴重缺乏,沒有足夠的款項治療精神病人,缺乏精神科醫生。」她說,康碧恩被判有罪,大感失落,而她也在考慮上訴。安省省長麥堅迪表示,政府會「密切留意本案,研究如何對症下藥。」資料來源:加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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