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廈走火警分秒必爭 未雨綢繆安排逃生路線
2010-11-17 (05:13)
(多倫多 )(本報記者)房屋價格高漲和人口老化,促使大多倫多地區的高層住宅大廈不斷湧現。中國上海市高層大廈的一場大火,再次令人關注到高層大廈走火安全的問題。

        從事消防工作40年,移民前是香港消防處高級消防區長的旺市消防局行政官黃永忠指出,火勢和濃煙的蔓延非常迅速,走火警是分秒必爭,稍一猶豫就可能來不及逃生。因此,走火警要切記寧枉勿縱的大原則,每當警鐘響起,不必考慮是否演習或誤鳴,都要視為是真正的火警,為生命安全著想,白行一趟也沒有壞處。

        關閉防煙門十分重要

        他說,加拿大非常重視火警安全。有灑水系統的建築,如果消防設備運作正常,通常是火勢燒一、二個噴水口就已經被自動撲滅,但這個是在做足防火安全措施以及消防系統有定期保養的情況下才可以做到。但為了以防萬一,如果選擇逃生,就要行動迅速,尤其是在大廈高層居住或工作的人,要考慮到逃離至安全地點所需的時間;一旦濃煙蔓延到樓梯,就可能無法逃生。加國法例雖然規定,樓梯空氣的污染在兩小時內不得超過2%;不過這個只是理想狀況。火警發生時最常發生的錯誤是逃生時未有順手關門。每一道門都是防煙門,關門有助遏止濃煙擴散和火勢蔓延。

        火警鐘響起,物業管理人員應立刻檢查警報系統,並透過廣播系統,通知大廈內的人火警發生的樓層和地點。他說,由三級政府的消防安全專業人員所作的研究都認為,不應該叫市民怎麼樣,走火是個人抉擇。由於火勢向上升,如果是處身火頭之上,應立即逃生;如果是在火場之下,可以考慮暫不離開。

        市民日常依賴電梯,很多在高層大廈居住或工作的人,並不知道走火樓梯的位置。黃永忠表示,視乎樓宇的高度和用途,政府規定大廈每年應該有2至4次的走火演習。物業管理人員或公司負責巡視走火通道和檢查消防設備的糾察,也要每年接受培訓和復檢。

        向下逃生 勿乘電梯

        走火要向下逃生,大廈的天臺往往是機房重地,又或其他原因令天臺門被鎖。由於火勢和濃煙向上升,如果抽氣系統不良,一旦走頭無路,就會首當其衝被濃煙焗死。黃永忠說,逃生要靠自己,電梯絕對不安全,走火一定要行樓梯。行動不便或有醫療問題的人,更應未雨綢繆,平日就安排逃生路線以及遇事時可以提供協助的同事或家人、鄰居。加拿大現時正在全國推廣,在大廈樓梯加反光貼,即使後備電源中斷或緊急照明失靈,也不致漆黑一片,令人不敢逃生,或無法看清楚樓梯是否有煙。

        他說,高層大廈的救火工作相當複雜,動輒要過百名消防人員協同搶救工作。消防員的氧氣筒每個的工作時間為20分鐘,如果要攜帶二、三個氧氣筒,連同其他裝備,負重達200磅,行樓梯到高層要花很長時間,加上火場的各種障礙,可能要一小時才找到人。因此,在窗口求救不是一個好方法。只有無處可逃的情況下,才選擇一個最安全的房間避難,關閉所有的門,並且切法堵塞門隙以及所有出風口,以阻止濃煙滲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