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同鄉會會址遭封樓出售 急欲聯絡80股東謀對策 |
2010-11-17 (05:15) |
(多倫多 )(本報記者)多倫多中區華埠安省台山同鄉會會址,上周遭債權人封樓出售,以股份形式擁有業權的台山同鄉會置業有限公司秘書劉來增,昨天在該物業外表示,因為聯絡不上股東,希望透過傳媒讓有關股東得知物業遭封樓,急欲召開股東大會徵求意見。 代表債權人的伍求登等人則表示,因為自2007年,台山同鄉會置業有限公司長期拖欠銀期,已先後發信五次仍未獲回應,故向法庭申請封樓。 劉來增及公司監察李湘鑾表示,安省同鄉會置業有限公司自去年十月新董事局接任後,已聞悉同鄉會將面對封樓危機。本年十月董事長鄭景鏞辭職,因為現在新董事局群龍無首,亦沒法聯絡上約80名股東,希望盡快召開股東大會以謀對策。 劉來增表示,台山同鄉會置業有限公司於1991年成立,以股份形式向同鄉借錢,亦向銀行申請約9萬元的貸款,合共籌得40萬元,購置台山同鄉會現址物業。台山同鄉會與置業公司是兩個獨立的機構,同鄉會向置業公司交租,作為供銀期及積存將來消還股東的借貸。2001年其中一名曾借出兩萬元的女股東,要求退還款項,因公司銀根短缺,故由另一名同鄉借出16萬元,償還銀行及其他同鄉的貸款,該名同鄉伍卓坤成為會所物業最大債權人。同鄉會每月按時繳付利息一千元。但近年因為公司入不敷出無力按時償還遭封樓,他們只想取回股本。 債權人:拖欠貸款達三年 代表台山同鄉會物業債權人伍卓坤的伍求登、伍伯良及黃國昌表示,台山同鄉會置業公司自2007年開始,已拖欠債權人貸款長達三年多,在別無他法下,唯有向法庭申請封樓出售。 伍伯良及黃國昌表示,物業出售後得回的款項,會依據法庭的裁決分配,先償還債權人借款及利息,另外繳清律師費等後,如仍有餘錢會分還給予股東,但如何處理由法庭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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