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法團樓宇95%已購保 |
2010-11-17 (17:48) |
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表示,截至今年9月30日,全港16,297幢已成立業主立案法團的樓宇,約95%已購買第3者風險保險,只有755幢尚未投保。 曾德成今天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的提問時表示,其中約30%尚未購買保險的法團,表示大廈正在維修,待維修完成後便會購買保險;而接近20%的法團正向保險公司索取報價。 他指出,民政事務總署本月初已發信通知所有法團,表示若法團為大廈購買保險時遇上困難,只要按有關步驟,證明法團已積極盡力嘗試投保,在法例生效後,便不會即時提出檢控。 首先,法團應立即聯絡各區民政處。當局會向業主提供購買保險的資料,以及協助法團召開會議商討購買保險事宜。 第二,若法團投保被拒,當局會轉介個案予香港保險業聯會,並向法團提供獲香港保險業聯會授權承保大廈第3保的保險公司的名冊,以及香港專業保險經紀協會所提供的保險顧問公司名單,幫助法團順利購買保險。 第三,在了解投保被拒的原因後,如果舊樓法團在組織維修工作上需要協助,當局會安排物業管理專業人士,提供一站式大廈管理服務,包括協助法團補選委員空缺,令法團正常運作,在合理的時間內成功購買保險。 民政事務總署已發信給所有法團,邀請他們出席該署聯同香港保險業聯會本月下旬舉辦的新一輪地區講座,解答尚未購買保險的法團和業主的問題。 根據《建築物管理(第3者風險保險)規例》,明年1月1日起,所有業主立案法團必須為大廈的公用部分及法團財產購買第3者風險保險,並須保持該保單有效,每份保單的單一事故承保額,不得少於1,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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