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與核管辦商核事故通報
2010-11-17 (13:44)
保安局表示,正與廣東省核管辦商討,進一步加強核事故通報機制,但未達成共識。有議員要求,由行政長官親自向中央提出檢討通報。

        有立法會議員要求行政長官曾蔭權親自就核事故通報機制與中央交涉,確保一旦發生事故,必須通報特區政府,在此之前,不應擴展核電計劃。

        保安局局長李少光表示,現時的通報機制,持之有效,如果要改變,需要深入探討,以達成共識。他又指,政府和市民一樣,希望通報機制可以更為及時,透明度更高,有結果時會向立法會交代。

        在廣東省的核事故,由廣東省核管辦統籌應急,按緊急情況類別通知特區政府。為進一步加強通報機制,保安局正與核管辦共同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