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促水務處加快處理爆水管 |
2010-11-17 (12:50) |
審計署表示,水務署應迅速處理爆水管及滲漏個案。 審計署報告指,上年度969宗水管爆裂個案中,有146宗(15%)個案,水務署職員在抵達現場半小時至一小時後,才通知定期合約承辦商處理,有部份更超過一小時。審計處認為,水務署人員應迅速通知承辦商趕抵現場,盡早完成搶修工程,縮短暫停供水時間。 報告又指,上年度發生13,038宗水管滲漏,其中4,093宗(31%)個案,水務署在接獲通知後,要用6小時以上才截斷滲漏水管。其中一宗個案,更要用超過16小時,流失了2萬多立方米的用水。審計署建議,水務署應盡力迅速處理水管滲漏個案,並要考慮訂定服務表現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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