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亞灣每年輕微事故減到1至4宗
2010-11-16 (10:38)
大亞灣核電廠上月例行大修時,發現一個反應堆,輔助冷卻系統管道有裂痕,洩漏微量輻射。核電公司在事發後10日才向政府匯報,發言人解釋,事件是一級事故,管道亦是密封,不會影響公眾安全,沒有需要即時通報。

        香港核電投資公司董事總經理陳紹雄表示,核電廠營運初期,每年平均有10多宗輕微事故,近6年下跌至1至4宗,這些資料每月也會在網上公布。

        陳紹雄指,公司固定在每月15日,將對上一個月的事故在網上發布,包括零至一級,即毋須即時向外發布的事件,但零級事件只交代宗數,不附帶解釋。但汲取本年5月核燃料棒事故的經驗,公司已作出改善,在今次事件,主動約傳媒茶聚,解釋技術術語。

        核電廠安全諮詢委員會主席何鍾泰指,稍後會開會討論,通報機制有沒有需要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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