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實施港府不調低兼職時薪 |
2010-11-15 (12:20) |
港府上周公布首個法定最低工資訂為28元後,公務員事務局局長俞宗怡表示,政府沒有因而調低兼職員工的時薪。 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會議,討論聘用非公務員合約僱員的情況及逾時工作津貼政策。截至今年6月底,共聘用1.5萬餘名全職非公務員合約僱員,其中以康文署最多,超過2700人;其次是郵政署及機電工程署。其中,約四分一已持續服務超過5年,約六成月薪介乎8千至1.6萬元。 俞宗怡解釋,聘用非公務員合約僱員,是部分工作設限期,不適合聘用公務員。她又強調,政府沒有因為首個法定最低工資訂為28元後,而調低兼職員工的時薪。 對於報章報道,消防、漁護署及教育局等3個政府部門,透過勞工處招聘網頁招聘兼職,薪酬不包括用膳時間。俞宗怡回應,三個部門分別聘請兼職翻譯、攝影等,由於並非每天上班,而上班時間也各有不同,時薪介乎38元至170元,政府是按勞工處機制處理,並沒有剝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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