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4歲女童 醉駕婦囚30月 |
2010-11-14 (05:40) |
(溫哥華 )(本報記者報道)兩年半前醉駕撞死卑詩省三角洲4歲女童米德拉爾(Alexa Middelaer)的58歲女子伯納(Carol Berner),周五被判監30個月,她的律師隨即表明會提出上訴。 控方本求刑3至5年 素里卑詩省級法院今年7月裁定,伯納醉駕罪成,法庭周一舉行量刑聆訊,延至周五宣判。本案法官古爾布蘭森(Peder Gulbransen)周五宣判時指出,伯納之前沒有案底,而且不會對公眾構成安全威脅,所以兩年半刑期適合。控方求刑3至5年。 據伯納的律師塔諾(David Tarnow)表示,他將會在下周為伯納提出上訴並申請保釋。塔諾指根據普通法案例,伯納毋須坐牢,因為她當事的血液酒精超標「不算太嚴重」。 案發於2008年5月,米德拉爾和姨母約翰遜(Daphne Johnson)在拉德納(Ladner)一條鄉村路路邊步行時,遭伯納駕駛的私家車撞倒。米德拉爾傷重不治。 伯納自辯稱,她的車子突然出現故障導致車禍,責任在於汽車製造商。不過,根據法庭證供顯示,伯納告訴臥底警員說,自己在車禍前喝了三杯紅酒。 米德拉爾的父親麥克爾(Michael)和母親勞雷爾(Laurel)周五在庭外表示,他們認為兩年半刑罰太輕,沒有阻嚇作用,指應至少判監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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