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判危險駕駛致人死亡罪名成立 |
2010-11-14 (05:42) |
(多倫多 )(綜合報道)多倫多男居民米澤斯(Gianpiero Mejias)周五被判在2008年2月2日凌晨時份的1宗的交通意外中危險駕駛導致死亡的罪名成立。這宗致命交通意外在403公路近馬維斯街(Mavis Rd.)出口處發生。 米澤斯在冬天蓋有泥濘的路面上以過快的速度行車,而在雪中用急進的動作避開較慢的1輛汽車,以致本身所駕駛的客貨車失控,衝及中央防護欄,最後在明溝上四輪朝天翻車,導致室友的朋友杜娜拉(Yesenia Toala,見圖)死亡。20歲的杜娜拉也是多倫多居民。法庭獲悉,她當時沒有戴安全帶。杜娜拉被拋出車外,當場死亡。米澤斯獲准保釋等候1月20日在賓頓市(Brampton)法庭進行的量刑聆訊。 撞車前,米澤斯以超過120公里時速越過1輛豪華轎車,之後改變方向來避開另1部慢駛汽車時失控。該豪華車當時的行車時速約為90公里。資料來源: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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