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快餐案有望成事
2010-11-11 (06:01)
(三藩市 )(本報三藩市訊)如果三藩市市參事會通過的「設立兒童快餐營養標準」立法案,最終通過後可以執行生效,那麼三藩市內經營的麥當奴、肯德基等快餐業者向兒童提供的沒有包括低鹽、低糖和低脂的附送贈品的兒童快餐,將會只能成為集體回憶。

         這項立法並不禁止快餐業者對兒童快餐贈送玩具,但要求,若兒童快餐有贈品,就須令這些快餐更加健康。提出這項議案的市參事馬兆光說,法案旨在對抗兒童肥胖症威脅。

         馬兆光說:「這是一項簡單及溫和的政策,希望能使快餐業者負起社會責任。只要符合營養標準,附送贈品的兒童快餐仍然獲得允許。」

         市參事會以8票對3票的表決通過這項議案。8張支持票,剛好就達到推翻市長否決令的門檻。

         反對這個法案的市長紐森,雖然明知市參事會已有8票贊成足以推翻他的否決,卻仍然表示會行使否決權。

         紐森以聲明稱:「我們必須採取措施抑制兒童肥胖症。但是,這個法案的方向是錯誤的。決定兒童吃什麼的人是他們的父母,是花自己錢的家長,而不是政客。」若紐森的否決令被推翻,該議案將於明年12月生效。

         該案規定,附送玩具贈品的兒童快餐每份所含熱量不得超過600卡路里,鹽含量不得超過640毫克。另外,來自脂肪的熱量不得高於全部熱量34%(其中飽和脂肪的熱量不得高於10%),來自堅果、瓜果籽、蛋類和低脂乳酪的熱量除外。至於飲料,來自脂肪的熱量不得超過全部熱量的35%,來自糖添加劑的須低於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