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規管隱形眼鏡「大眼仔」
2010-11-08 (10:18)
立法會一個委員會討論立法規管醫療儀器的建議。

        政府建議立法規管醫療儀器,將儀器按風險分成低、中低、中高、高四級,並且賦權衛生署長,將特定產品納入附表,加以規管,例如俗稱「大眼仔」的裝飾性隱形眼鏡。多名議員質疑,為何不將這類隱形眼鏡,正式納入規管;但衛生服務界的李國麟認為,連壓舌板和避孕套也被規管,範圍過大。

        保險界陳健波關注市面俗稱「大眼仔」的裝飾用隱形眼鏡,會否被列入名單內。食物及衛生局副局長梁卓偉表示,雖然有關產品不屬醫療儀器,但由於產品用於人體,加上不斷有新產品推出市場,認為其風險與其他儀器一樣,政府將會以附表形式納入進行規管,以免日後有漏網之魚。他又強調,當局會諮詢業界意見及評估營商環境,才提交立法建議。

        政府建議,日後所有醫療儀器在推出市面時,均需註冊,部分儀器如高強度激光儀器,更規定只可由註冊醫護操作,並按風險水平分為四級,例如植入式心臟起搏器等,建議列為高風險,以符合安全規定。當局建議法例賦權衛生署署長,把特定產品納入法例規管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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