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改善區議員酬金和津貼安排 |
2010-11-05 (18:36) |
政府接納獨立委員會建議,通過改善區議員的酬金和津貼安排,為所有區議員提供每年實報實銷的醫療津貼以及任滿酬金,上限為每年26,970元,而任滿酬金則相等於酬金總額的15%。區議會主席每年可獲最高30,000元的酬酢津貼,以支付他們代表區議會舉辦活動所需的酬酢開支。此外,參考現時區議員辦事處的申領及平均開支模式,營運開支津貼將增加15%。 另外,根據雜項開支的建議安排,區議員可以選擇以實報實銷的方式,最多以50%的雜項開支津貼,用作支付員工及/或租金開支,而這筆開支可獲豁免繳稅。至於預支營運開支津貼的安排,區議員可一筆過預支相等於其兩個月營運開支津貼的款項,並在整個任期內保留該款項,而非須在獲批預支款項後三個月內退還政府。 有關建議將會於二○一○年底前提交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及財務委員會考慮。有關增加區議員營運開支津貼,以及讓區議員更靈活運用雜項開支津貼的安排,建議由明年一月起實施,其他安排則建議由下屆區議會,即二○一二年一月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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