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玲玲高興兒子撞車事件完結 |
2010-11-03 (10:56) |
立法會議員霍震霆的幼子霍啟人酒後駕駛後撞車,今早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停牌1年, 霍啟人早上由母親朱玲玲陪同到法院聽判。他早前承認醉酒駕駛及危險駕駛兩項控罪。朱玲玲拖住兒子離開法庭時表示,高興事件告一段落。 裁判官在判案時表示,今次罪行嚴重,香港是一個細小的地方,醉酒是沒有藉口不乘坐的士。法官又指,被告有良好的教育背景,並真心悔改,故判處社會服務令。 案情指,霍啟人於7月17日清晨6時許,駕駛由父親送贈車牌號碼「HK21」價值50多萬元的名貴跑車,沿半山般咸道向西行駛,駛至彎位時失控,越線撞毀行人路一列鐵欄,意外中無人受傷,警員接報到場進行酒精呼氣測試,發現其體內酒精含量超標逾兩倍,他涉嫌酒後駕駛當場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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