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姦冤獄料不研訊 |
2010-11-02 (05:30) |
(溫哥華 )(加通社溫哥華電)因多宗強姦冤案被錯誤監禁27年的卑詩男子的律師表示,他們打算研究賠償的問題,但相信不用對事件舉行公開研訊。 男子亨利(Ivan Henry)被法庭裁定於1981年5月至1982年6月期間,在溫哥華強姦8女子,他在獄中已度過27年。上周卑詩上訴庭判處他無罪,因為案中檢控官及法官多翻犯錯,令審訊錯漏百出。 亨利成了本國最新一個因被錯誤定罪而在獄中虛度青春、並可能得到數以百萬元計賠償的人士之一。過去數宗類似案件也舉行過公開研訊。 亨利的律師之一桑德福特(Marilyn Sandford)指出,現在說明下一步行動尚屬言之過早,但她和其他同袍會研究透過訴訟及和解來索取賠償。 卑詩律政廳表示單是道歉不能補償受害人損失,顯示省府願作出和解。溫哥華市警也對事件表示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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