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地產買賣訂金處理方式
2010-11-01 (05:35)
(多倫多 )(綜合報道)大部分地產買賣中,買方將訂金交給賣方經紀存進信託賬戶。買賣不成時,買方及賣方都會受困。訂金數額可能高達售價的5%,以免買方變卦。有些協議規定付利息給訂金,取得訂金要有以下之一條件︰*買賣成交。*買賣雙方簽署協議,同意如何處理訂金。*法庭裁決。

        買賣不成時,大部分情況是雙方同意解除彼此義務。如果未能協議,訂金就需留在經紀的信託賬戶,等待法庭裁決。

        有些買賣附帶買方要滿意房屋檢查結果,如不滿意要迅速通知賣方的條件。這種情況下,即使買方迅速表示不滿意,經紀也不能馬上歸還訂金,需要雙方同意才能處理。原因是賣方可質疑房屋檢查方式,如果檢查不公正,賣方可能拒絕歸還訂金。所以買方應該僱用專業公司檢查房屋,取消合約時才不會受到刁難。資料來源:星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