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大火研訊開始結案陳詞 |
2010-11-01 (11:13) |
死因庭繼續研訊旺角嘉禾大廈五級火的案件。代表消防處的律師結案陳詞,他指根據證人口供,認為4名死者是死於意外。 消防處的代表律師廖遠明指,大火是一宗悲劇,當時消防隊目蕭永方及消防員陳兆龍用的呼吸器並未有損壞,而且事後檢驗亦正常,2人在惡劣的情況下,吸入毒氣導致死亡是不能避免的。至於指揮官一度無法與蕭永方通話,律師指,即使無線電通訊機可以通話,也未必能及時救出2名消防員。而消防處在大火中的工作系統及方法,亦看不到不足之處。 死因裁判官下午會開始總結案情,預計明日會引導陪審團作出裁決。 火警於2008年8月10日發生,造死4死55傷,包括殉職消防員蕭永方及陳兆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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