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家中服刑條件前廳長助理判刑收緊
2010-10-31 (05:50)
(溫哥華 )(加通社溫哥華電)兩周前因貪瀆控罪被判在家中服刑的前卑詩內閣廳長助理巴錫(Dave Basi,圖),因違反判刑條件被法庭收緊判刑。

        巴錫周五離開卑詩最高法院時搖頭對記者說:「我犯了過錯。」巴錫剛出庭見過在12天前判處他有條件判刑的麥肯齊法官(Anne Mackenzie)。法官按控方所請,同意收緊對他的判刑條件。

        麥肯齊並同意控方律師麥凱(Andrea MacKay)要求,研究對巴錫在他兩間位於溫哥華及維多利亞的住家內,實行電子監控是否適當。

        在周五的聆訊中,法庭頒令禁止公開巴錫違規詳情及其他資料,他須於11月15日再度出庭。

        他現在仍在家中軟禁,可以上班工作、健身及外出購物,但需要在每周初,向他的監控官員匯報每項活動時間資料。

        巴錫及另一被告弗克(Bobby Virk),因在省府出售卑詩鐵路公司(B.C. Rail)一事上,向一間競標公司發放保密資料換取利益,於10月18日承認違反誠信控罪,兩人被判兩年少一天的家中軟禁,巴錫並罰款7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