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投訴不安全戶主不惜打官司 格林威治村樹屋獲准保留
2010-10-29 (05:10)
(紐約 )(美聯社紐約27日電)在紐約州郊區,樹屋是司空見慣的東西,但是在曼哈頓的格林威治村(Greenwich Village),一名女子卻需要為此打上數個月官司,不過幸運的是,她最終獲得勝利,其家中後院裡一個距離地面10呎高的樹屋可以保留。

         海其特是一名單身母親,是一名藝術家,有3個女兒,她搬到格林威治村之後,在後院的一棵法國梧桐樹上為孩子們造了一個樹屋,但很快就被鄰居投訴,一名鄰居投訴稱,有人在樹上釘了一個建築,看起來不安全,而且沒有張貼建築許可。49歲的海其特說,她某日回到家,發現警察已經在門口等候,隨後消防員也趕到了。

         經過數月的法律大戰,海其特獲得勝利,她不僅可以保留女兒們的可愛樹屋,樹屋還獲得了許可證,並成為該地區地標建築的一部分。

         雖然這個樹屋只有5年歷史,但是海其特的房子卻是1860年代建造,而且她是從Talking Heads樂隊的David Byrne那裡買下這座房子的。由於這個樹屋是一個歷史地標區的一部分,市地標保護委員會決定為樹屋頒發許可證。如果要為此類建築擴建或改造,需要獲得許可。建築師斯特朗(Robert Strong)是以「娛樂設備」的名義為樹屋提交許可申請的。

         2005年,海其特從紐約上州郊區搬家來到格林威治村,當時她的一個朋友建議說,她應該請木匠建造一個樹屋給孩子們玩。於是,海其特決定花費5000元請人修建樹屋。

         在海其特買下這座位於西12街的房子數月後,修建樹屋的工作就開始了。木匠科恩和克羅爾兩人斷斷續續地修建這個樹屋,一共花費了約5個月時間才將其建成。

         但是,雖然這個可愛的樹屋給海其特的女兒帶來歡樂,鄰居卻並不喜歡。由於一名鄰居的匿名投訴,海其特被迫要到紐約市的環境控制委員會法庭為自己辯護,她說,那裡的法官「沒人知道如何處理樹屋。」於是,海其特向建築師斯特朗求助,在斯特朗的幫助下,海其特用了約6個月的時間,獲得了保留樹屋的權利。

         這個距離地面約10呎高的樹屋有一個金屬屋頂,裡面有一張搖搖欲墜的桌子和幾把椅子,還散放著幾本兒童書籍。海其特說,沒有孩子們的允許,自己不會到樹屋去,但是她也為孩子們立下一些規矩:不得抽煙,不得喝酒,不得說髒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