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若售仿真度高玩具槍 市消費局籲消費者舉報
2010-10-28 (05:12)
(紐約 )(本報記者廖國文紐約報道 )萬聖節臨近,又是一年一度扮鬼扮馬嚇人狂歡的日子,各式各樣的鬼怪奇趣裝束亦已熱賣,不過,紐約市消費局(NYC Department of Consumer Affairs)強調,紐約市明文規定不能出售仿真度高的玩具槍,商家必須嚴格執行,消費者亦避免購買這類產品。自2002年起,市府已沒收逾7500支仿真度高的玩具槍,涉及的罰款高達170萬元。

         市消費局局長萬滋 (Jonathan Mintz) 表示,萬聖節的裝束千奇百怪,有些還帶有配槍裝飾,但市府對這些玩具槍,已有明確的規定,並禁止所有看似真槍的玩具槍出售,商家及消費者應加緊察覺。

         萬滋強調,仿真度高的玩具槍,雖然冠以玩具之名,但因為真假難辨,所以十分危險,有匪徒以假槍行兇,同時,也容易引起執法人員的混淆。所以,出售仿真度高的玩具槍已屬違法。

         根據法例,合法在紐約市出售的玩具槍必須與真槍有明顯的分別,其中顏色的要求尤為嚴格,必須是白色、鮮紅、鮮橙、鮮黃、鮮綠、鮮藍、粉紅及豔紫,至於所有暗黑的顏色則一律禁止,此舉是要令人一眼看出槍枝的真假。

         市消費局呼籲,民眾若發現有商店違法出售仿真度高的玩具槍,應盡快致電311或到消費局的網站:www.nyc.gov/consumers作出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