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街夜店外兇殺案 槍手被判終身監禁 |
2010-10-27 (05:52) |
(多倫多 )(綜合報道)凌晨時分多市夜店門外,一名男子開槍洩忿,令途人無端喪命。安省法官畢諾托(Mary Lou Benotto)周一判這名被告終生坐牢,15年內不得假釋,同時譴責鬧市開槍,絕不容許。 被告是帕瑞德斯(Edward Paredes),案發時才22歲,2008年1月12日,他與朋友Awet Zekarias在Brass Rail(中區央街)酒吧門外,被夜店保安拒絕入內,惱羞成怒,再在Zekarias挑撥之下,拔出藏槍,向保安開槍。當時42歲的奧凱夫(John O'Keefe)途經Brass Rail酒吧外,不幸中流彈身亡,遺下一名9歲兒子。 法官指出:「被告的槍雖已登記,但他將槍藏身,到處走動,已違反了法律賦予他藏有槍械的信任。」 被告二級謀殺罪名成立,法官判處最高刑期的終身監禁,同時,依照主控的建議,15年內不得假釋,比最低年限還長5年。 被告也判Zekarias以誤殺罪入獄11年。法官指出,他「罔顧人命」,而他慫恿朋友犯罪,與謀殺差可比擬。 兇殺組探員季伯遜(Det. Graham Gibson)表示,量刑合理:「希望苦主家人內心能夠釋然。」不過,Zekarias的代表律師Howard Goldkind表示,他的當事人的角色在加國法制史上十分罕見,因為他慫恿別人殺人而被定罪。資料來源:加通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