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公共事業委員會 11年內發出逾億元罰單 |
2010-10-26 (05:57) |
(三藩市 )(本報訊)加州公共事業委員會(PUC)自從太平洋煤電(PG&E)聖勃雷諾天然氣管大爆炸後,就頻遭披露對企業管理不夠嚴格,沒有盡到監管機構的責任。在上周六,PUC特別公布涵蓋過去11年所有對企業處理罰金的資料庫,顯示PUC總計對業者各種違規罰單,處以1億7,090萬元的罰款。 另外,PUC也披露,該機構命令所監督的州內水電煤等能源公司,以其它補償形式拿出共計3億3,010萬元,包含對用戶退款。 曾被指管理鬆散 在聖勃雷諾9月9日發生大爆炸及大火,導致8人無辜喪命後,PUC對業者的管理是否過於鬆散就開始受到質疑。 《三藩市紀事報》查閱2004年至2009年間的資料發現,即使太平洋煤電違反天然氣安全法規的次數,高過其它大型天然氣管線業者的總合,PUC卻從未因此對該公司課處罰款。 而上周六由PUC公布的資料庫,可追溯至1999年初,卻也沒有顯示太平洋煤電天然氣系統曾經遭受過罰款。 資料庫的顯示看,PUC曾經對太平洋煤電課處650萬元罰款,並命令該公司補償6,370萬元。這些罰款主要與三宗事件有關——2003年變電站火災導致的三藩市將近三分之一的用戶停電,不適當的砍樹計劃造成鄉間發生數場野火,還有過度使用估計及延遲顧客帳單。 PG&E挨罰最少 根據這個資料庫,PUC對設於三藩市的太平洋煤電的罰款,少於其它公開上市的大型公共事業公司。自1999年起,南加州愛迪森(SCE)一共被罰3,070萬元,且被命令補償1億2,170萬元。聖地牙哥煤電公司與其母公司Sempra能源公司,亦被罰1,690萬元,且被命令補償1億1,290萬元。 PUC發言人普洛斯佩(Terrie Prosper)解釋,如果業者能夠解決問題,PUC通常不會課處罰金,太平洋煤電過去管線違規情形,即因為主動解決問題而未遭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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