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意志銀行大火2消防員死 3建築商涉刑責仍須被控 |
2010-10-24 (05:11) |
(紐約 )(本報訊)法官22日裁決,不撤銷對3名建築公司官員的指控。這3名官員都對2007年發生的德意志銀行大樓兩名消防員在救火中死亡的案件負有責任。 據NY1電視報道,現在,這3名官員,阿爾沃(Mitchel Alvo)、德鮑拉(Salvatore DePaola)和梅洛夫奇克(Jeffrey Melofchik),都將以誤殺罪名以及其他罪名接受審判。 審訊定於2011年1月18日舉行。 阿爾沃和德鮑拉為加爾特公司(John Galt)工作,該公司負責拆除911事件中遭毀壞的德意志銀行大樓。梅洛夫奇克是波維斯公司(Bovis General Land Lease)的工地安全經理。波維斯公司是總合約商,由該公司僱用加爾特公司拆除大樓。 3名被告說,大樓發生火災是其他人的錯誤,指控他們3人是不公平的。他們說,火災是因為有人扔下香煙頭引起的。 檢方說,這3人知道一條消防水管有裂縫,但卻掩蓋起來。有官員說,缺少街喉是導致兩名消防員死亡的關鍵原因。 但3被告的辯護律師說,他們不知道那條水管就是街喉。檢查人員從來沒有做上標誌。 法官尤維勒(Rena Uviller)裁決說,街喉是消防員救火用水的主要來源,被告們應該清楚這一點,這是他們的職責。所以陪審團認為,由於他們未事先看到不修理水管的危險,結果就應為前來救火消防員的死亡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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