賄賂卑鐵案官員地產公司罰20萬 |
2010-10-24 (05:43) |
(溫哥華 )(本報記者報道)溫哥華島一家地產發展公司,因為賄賂一位涉及卑詩鐵路(BC Rail)案的官員,周五被判罰款20萬元。 被告地產公司森布魯克山發展公司(Shambrook Hills Development Corp.),周五承認一項於2003年8月,向巴錫(Dave Basi)支付5萬元賄款,尋求把一幅農地保留區(ALR)土地,勾出作發展用途的控罪。 辯方律師佩克(Richard Peck)在庭上指出,公司付款時,農地委員會早已把有關土地勾出,公司的行動十分愚昧。 佩克表示,為了表示悔意,森布魯克山發展公司於2010年5月,在一次為保留有關農地的籌款活動上,向一個有機農莊出捐出91,500元。目前,這幅土地屬保育土地(The Land Conservancy)所有。 該公司承認控罪之後,對公司兩位高層鄧肯(James Duncan)及楊格(Anthony Young)的控罪則擱置。 另外省律政廳長麥德莊(Mike de Jong)周五表示,涉及出售卑詩鐵路的騎警搜查省議會辦公室案,共花費公帑1,8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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