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醫失誤司法廳長道歉 12年冤獄漢獲賠425萬 |
2010-10-23 (05:14) |
(多倫多 )(綜合報道)安省一名男子被錯誤裁定姦殺4歲姪女罪名成立,跟已被司法聆訊痛斥而名譽掃地的法醫病理學家史密夫醫生(Dr. Charles Smith)的舉證有關,省府周四宣布該男子將會獲得425萬元賠償。 約翰遜(William Mullins-Johnson)的4歲姪女韋蓮(Valin)於1993年6月27日早上被發現伏屍安省蘇聖瑪莉市(Sault Ste.Marie)家中床上,12小時後,38歲的約翰遜被警方拘捕並落案檢控,1994年被裁定一級謀殺罪成,判入獄12年。 多名專家其後從取得的新證據證實韋蓮死於自然,不涉任何罪行。 安省司法廳長班德利(Chris Bentley)昨天代表安省政府和省民向受盡煎熬的約翰遜表達深切歉意,不管金額多少,將永難補償他曾經受到的傷害和痛苦。 除了40歲的約翰遜外,仍有多人因為一度在業界享有崇高地位的法醫病理學家史密夫醫生的錯誤舉證,被錯判殺害兒童罪成。 總算告一段落 安省上訴庭2007年10月撤銷約翰遜的罪名,指由於病理學證據有缺失,造成嚴重的司法失誤。班德利表示,425萬元是向一名無辜被囚12年的人作出一點補償。代表約翰遜的律師羅賓斯(David Robins)周四表示,12年的牢獄生涯和被標籤為性罪犯,對其當事人來說實在非常難受。不過,事情總算告一段落,令其當事人感到欣慰,至於可以獲得賠償,當然亦是好事。 在野黨指出,不應讓約翰遜要等候如此長時間才獲賠償。保守黨司法事務評論員查德利(Ted Chudleigh)表示,事情終於結束,很替約翰遜高興,但不應要他等待這麼多年。新民主黨黨魁賀華絲表示,省府應該盡快給予因為史密夫失職而受害的其他人賠償。 安省上訴庭周三下令重審兩名被指殺害自己親生幼嬰的女子案件。據悉,兩人聲稱是因為史密夫的舉證,以致在壓力下承認殺嬰。 早前決定不再入稟法庭控告史密夫和另外多名醫生的約翰遜,周四拒絕接受記者訪問。羅賓斯表示,其當事人可能繼續致力伸張社會公義的工作,同時相信他會多撥時間安靜享受人生,因為之前所受的苦頭實在不少。資料來源:加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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