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女殺死嬰兒案需重審
2010-10-22 (05:53)
(多倫多 )(綜合報道)由於兩名女子聲稱,她們當年基於現已聲名狼藉的病理學家史密斯醫生(Dr. Charles Smith)的工作,迫於壓力認下殺死她們嬰兒的罪名,安省法官已經下令對這兩名女子的案件進行新的庭審。

        安省最高法院周三撤銷了這兩名女子的判罪。檢控官也表示,一旦新的庭審開始,就會撤銷指控。這意味著,這兩名女子實際上將被釋罪。受出版禁令限制,這兩名女子的姓名和家鄉不可透露,但她們在法庭上以姓氏的縮寫字母被稱為「M」和「F」。

        兩人的律師洛奇亞(James Lockyer)形容他的當事人,當時年齡在18到21歲之間,是受到驚嚇的年輕女子,她們不知道自己懷孕,在家中的浴室產下嬰兒,這些嬰兒被產下後要麼已經夭折,要麼在出生後數分鐘死亡。

        資料來源:加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