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華樂要求市政工程職位半數留金山 |
2010-10-21 (06:03) |
(三藩市 )(本報記者蕭慧三藩市報道)三藩市政府外判的合約工程,僅約兩成由本地合約商、工人們獲得,市府要求市政工程應該達到的「本地雇用」比例則通常難以達到。市參事艾華樂由此提出立法,要求未來幾年內,逐步實現市政工程50%為本地雇用,同時表示預計這個複雜的立法案,會引起熱烈討論。 市府雖然早有法例,要求由市府公帑支持的市政工程、公共事務工程,應該要以「真誠努力」(good faith)達到50%的本地雇用比例。但是所謂真誠努力並非強制實施,也令本地不少建築業工人和合約商詬病。例如,之前已有調查發現,三藩市近年29個由政府公帑資助的市內基建工程,來自本市的合約商及建築工人僅占20%。 艾華樂在大批社區人士、組織、建築業界代表的簇擁下,指出法案將會保障本地勞工可以在市政工程裡面分一杯羹,本地納稅人的金錢回饋本地的工人,從而也可振興本市經濟。法案規定,主承包合約超過35萬元、次承包合約和每份外判合約超過10萬元的市政工程,要確保在法案實施第一年本地雇用比例達到30%,實施第二年本地雇用達40%,第三年過後本地雇用要達到50%。 身為合約承包商的三藩市華人協會主席江苑珊就認為,從立法程序上,強制市政合約工程有一定比例留給本地合約商和工人,可以鼓勵本地的小商業聘請更多本地工人,這就可以讓本地工人留在本市發展,在本地消費,有助本地經濟。 不過有建築業工會和市長方面對此法案有保留,認為實際執行時要達到法案的本地雇用比例會有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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