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宇署今日稍後會就發水樓問題發出通知
2010-10-20 (12:55)
早前政府有措施規限發水樓問題,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表示,屋宇署署長今日稍後會發出通知,要求發展商需要證明有地盤的擁有權才可入則,避免出現趕上「發水樓」尾班車的情況。

        另外有關通知亦會列明,按屋宇署署長批准,可獲豁免為期兩年的樓面時限性,即是在新規定下,如發展商兩年內不起樓,有關豁免將會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