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漢強姦熟睡室友 反映酒精下好人也會變歪 |
2010-10-20 (05:06) |
(澳洲 )(本報墨爾本訊)一名醉姦做室友只有四日的男子,昨日被判監三年。 法官金頓(Jane Campton)在判案時指出,此案反映一名良好品格的人士在酒精的影響下,可以淪落到犯罪。 案件在維省郡法庭審理。據案情大意,31歲的被告是位特殊學校的教師助理,應43歲女子在網址Melbourne Gumtree徵室友,搬到事主在Northcote的寓所。 四日後的晚上,被告抱醉回家,因忘記帶鎖匙,由窗門爬入屋內,見室友睡在梳化椅上,睡態撩人,一時歪念又起,將事主強姦。事主醒來向對方詰問,被告回答:「肯定會發生這種事,你不應該在梳化椅上睡著,我有沒有侵犯你?」 被告在上次聆訊時表示,當時他多次向事主道歉,並且去警署懺悔,希望可以減輕事主的困擾。他說自己有長期的酗酒問題,又有抑鬱和焦慮的情緒。案發去年11月的當晚,自己的判斷是非能力受到酒精的影響。 法官判案時形容被告的罪行為「乘人之危」,侵犯受害人私隱及背棄信任。事主現時在家中也感到不安全,情緒受到創傷,發惡夢,難以入睡。 但法官又認為被告極度懊悔,所作的行為非他本性,被告的罪行反映對適當的性行為界限有未成熟的理解。所犯的強姦罪是最最輕微的一種,而且被告自此已接受輔導應付酗酒問題。 心理學家報告指承認強姦罪的被告再犯機會甚微。 他被判三年刑期,至少服刑12個月才有資格申請假釋。(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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