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港領事館能投票功能組別 |
2010-10-20 (13:46) |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表示,容許外國駐港領事館在香港功能組別選舉中投票,是因為他們對香港社會和經濟有貢獻,政府沒打算改動。 比利時駐港領事館、維也納市政府辦事處等,因為是香港總商會會員,能在「商界一」投票。直屬台灣政府的光華新聞文化中心就是體育文化界選民。有議員批評這些團體有份選香港功能組別,並不合理。究竟有多少外國組織是功能組別選民。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就指,他沒有全面資料,又指2012的選舉已經擴大到一人兩票,政府不會對功能組別選民資格作大改動,只會做技術修訂。 林瑞麟表示,根據2010年選民登記冊,現時共有16,039名功能界別團體選民,另有209,600名有關界別的個人選民。他指,作為國際城市,香港的外向型經濟體系一向以開放及自由見稱。他們理解團體選民當中,有個別的外國駐港機構或辦事處,由於屬《立法會條例》中列明的商會或組織的合資格會員,所以可登記成為有關功能界別的選民。至於個別的法定機構方面,也因為它們不同的服務範圍,而成為有關功能界別的選民。現時共有超過22萬名功能界別選民,他們並沒有就這些機構或辦事處存有全面的資料。 林瑞麟又指,按照《立法會條例》,屬功能界別選民的團體,須挑選一名合資格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作為其獲授權代表,以在有關的功能界別選舉中投下該團體選民的選票。香港的選舉一向都在公平、公正及誠實的情況下進行。所有選民,不論是法定機構或其他團體選民,都可自由及保密地按其本身機構的意願投票,政府絕對不會干預有關團體選民的投票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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