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志雲涉貪案押後2星期 |
2010-10-19 (10:10) |
捲入貪污案哄動全城的無線業務總經理陳志雲、市場及營業部業務拓展主管陳永孫,以及志雲「密友」叢培崑等三人,較早前正式被廉署落案控告貪污及串謀詐騙等多項罪名,三人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次提堂。裁判官將案件再押後兩星期再審,各人繼續准以現金10萬元保釋。 大批傳媒清早已經在法院外等候,警方亦在法院外架起欄杆維持秩序。早上接近9時,身穿深色西裝及紫色恤衫的陳志雲抵達東區法院應訊,他未有回答記者提問便步入法院。另外兩名被告、包括陳永孫及叢培崑亦陸續抵達法院應訊。 控方在庭上表示案件複雜,將傳召60名證人,加上近千頁證供文件,現仍陸續接獲新文件,需時更多時間處理,因此要求把案押後。裁判官批准押後兩個星期,至下月2日再提堂。3名被告繼續各准以10萬元現金保釋外出。 廉署是於今年3月拘捕陳志雲等人,懷疑他們貪污,協助叢培崑屬下公司取得無線製作節目的合約,以低價要求多名藝員在他們製作的節目中表演。一度受查的無線電視前節目監製錢國偉及藝員寧進早前已經獲撤銷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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