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州府釐清法律條文 床虱披露法包括合作公寓買賣 |
2010-10-18 (05:09) |
(紐約 )(本報訊)今年夏季,紐約州議會通過新法,要求紐約市的房東在出租公寓前要公開是否有床虱(見圖)污染的歷史。現在州房屋部門規定,在出售合作公寓(Co-op)的時候,賣方也要公開床虱歷史信息。 據《紐約時報》和《華爾街日報》報道,這項法律要求,在簽訂租約前,房東要給房客提供書面的通知,表明在過去一年中,待租的公寓或大樓中其他公寓是否曾被認為有床虱。 該法曾在房地產業中帶來困惑,人們不清楚該法律的範圍,但是周五(15日),紐約州房屋與社區維護局(Division of Housing and Community Renewal)的發言人彼德斯表示,合作公寓在出售公寓時也要遵守此法,因為買主簽訂的是房產租約。 房屋與社區維護局已經在其網站上發布表格,上面清楚地陳述了,房東應該公布,過去一年中大樓裡是否有床虱入侵,以及是否採取過除蟲措施。如果房東不遵守此法,並無懲罰措施,但是租客如果沒有收到公開信息表格,可以提交訴訟要求公開床虱歷史。 州住房部門裁定,合作公寓的買家也有權了解大樓內近期的床虱感染歷史,但是共有公寓(Condo)的買家不受該法保護。 該法的主要提出者表示,其目的是為租戶提供床虱歷史,但是由於起草時的一個錯誤,州房屋機構認為,該法也要求合作公寓的買家獲得此信息。這一裁決將擴大新法的執行範圍,紐約市一些最昂貴的合作公寓也需要公開床虱歷史。 根據這項9月份開始生效的法律,床虱歷史公開表格被要求提供給「每名簽訂空房租約的租客」。但是,這一措辭使得該法也適用於購買合作公寓的買主,因為這些買主事實上購買的是合作公寓的股份,然後從合作公寓委員會得到一份租約,允許他們居住在這些公寓中。而共有公寓的做法不同,因此那些買主無權得到床虱歷史公開表格。 代表房地產業的紐約房地產委員會曾呼籲州府澄清此法所適用範圍,並明確表示合作公寓不包括在內,但是周五(15日),州府官員確認說,已經決定將此法適用於合作公寓的銷售。 一名合作公寓和共有公寓律師薩夫特說,州府「決定利用一個措辭糟糕的法案來擴大其司法權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