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型貨車司機撞傷交警危駕罪成候判 |
2010-10-14 (13:02) |
加入警隊10年的32歲交通警凌小毅,去年在觀塘繞道駕駛警方電單車執勤,截查一輛疑超載重型貨車,但貨車疑因煞車系統失靈,未及煞掣將其撞倒,鐵騎右手柄卡住貨車車身,凌被捲入車底,夾在貨車左轆,右小腿連膝蓋須截肢。重型貨車司機在區域法院經審訊後,被裁定危險駕駛罪名成立,押後至下月4日判刑。 法官在裁決時表示,59歲的司機王耀波,有多年駕駛重型車輛經驗,沒有可能不知道當時煞掣系統失靈,而車上所載的泥頭,較法例上限的3萬公斤,超出兩成,認為被告的駕駛態度危險,裁定他罪名成立。 案情指,去年8月12日早上10時許,交警凌小毅在觀塘繞道執勤,發現載有貨物的肇事重型貨車行車緩慢,且排出大量黑煙,懷疑超載,於是亮起警告燈,駛近重型貨車司機位置,用揚聲器示意被告跟隨他。凌接著加速駛在貨車前面,惟兩車駛至宏照道一處支路,重型貨車突然衝至,他被撞倒捲入車底,身受重傷。 凌小毅其後在深切治療部治療11日,接受多次腳部手術,包括右小腿連膝蓋切除及左腳植皮,今年1月19日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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