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教員非禮女侍應罪成判囚2周
2010-10-12 (13:35)
一名懲教助理涉嫌非禮罪名成立,今早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入獄2星期,扣除被囥2星期,毋須再服刑。

        裁判官判刑時表示,被告的行為可鄙,對一名年輕女侍應先後作出冒犯行為,不尊重女事主感受,並指被告因被定罪而失去工作及長俸,是咎由自取。裁判官又指,原本想判被告2星期以上的監禁,但被告的妻子患癌,需要陪伴,所以接受作為求情理由。

        案情指,去年10月,休班的懲教署一級懲教助理、50歲的被告李家文,在懲教署職員會所「夜總會」消遣時,疑色膽包天當著同袍面前,喝令年輕會所女助理伸出玉手讓他撫摸,並叫她感應自己想唱甚麼歌,之後又兩度問她「你唔會好似甘乃威女助手咁投訴我呀?」最後更趁女助理俯身遞啤酒時,施展「鹹豬手」摸其右臀。女事主其後報案,警方將被告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