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有意修改「武器出口三原則」 |
2010-10-11 (11:37) |
日本報道,日本防衛大臣北澤俊美稱,有意修改日本政府目前奉行的「武器出口三原則」,並將向美國方面說明其設想。 正在越南訪問的北澤俊美10日晚指,受現行的「武器出口三原則」限制,日本難以在下一代戰鬥機等項目中參與國際合作研製工作,在軍工領域日趨落後。 他表示,日本政府不能坐視不管,任由防衛相關工業基礎和技術水準繼續惡化。針對目前情況,他將基於和平國家的理念,提出符合時代需要的、類似「新武器出口三原則」之類的文件。 北澤稱,他將在11日與美國國防部長羅伯特.蓋茨會談時,向蓋茨說明自己的設想。他表示,還需要在內閣中進行協調工作,以求達成統一見解。 日本首相菅直人曾於8月在參議院重申,日本政府將堅持「武器出口三原則」。 日本政府現行的「武器出口三原則」於1967年推出,具體指禁止向社會主義陣營各國、聯合國決議規定對其實施武器禁運的國家,以及國際衝突的當事國或有衝突危險的國家出口武器。 1976年,當時的日本三木武夫內閣又對上述原則進行增補,實際上全面禁止了武器出口。基於這一原則,日本不僅不能出口武器,而且不能與外國聯合研發和生產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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