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假鬥士」遇襲案開審 |
2010-10-10 (16:40) |
備受關注的「方舟子被襲案」10日在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被告肖傳國等被控尋釁滋事罪。 生於1955年的被告肖傳國擁有博士學歷,是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附屬協和醫院泌尿外科主任、同濟醫學院泌尿外科研究所所長。控方指,肖傳國不滿事主方是民(筆名方舟子)、方玄昌等人,在網上和其他媒體上質疑其學術成果,接受戴建湘的建議,找人毆打方是民和方玄昌。此後,戴建湘找到許立春,並提供兩名事主照片、住址等資料,及繳付部分資金。 2010年5月,許立春召集龍光興到北京,伺機毆打方是民、方玄昌。6月24日晚10時許,許立春、龍光興在北京市海澱區增光路持鐵管毆打方玄昌,導致其頭皮血腫、多處軟組織挫傷、頭皮裂傷,經鑒定為輕微傷。 同年7月,許立春又召集龍光興、康擁軍至北京市石景山區七星園小區附近,伺機毆打方是民。8月29日下午5時許,許立春、龍光興在該區北門附近持鐵管、鐵錘、噴射防衛器毆打方是民,導致其腰部皮膚挫傷。此後,公安機關拘捕5名被告,並起出部分作案工具。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肖傳國、戴建湘、許立春、龍光興、康擁軍無視國法,隨意毆打他人,破壞社會秩序,情節惡劣,根據《刑法》有關規定,應當以尋釁滋事罪追究他們的刑事責任。 目前,此案仍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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