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小軍及其公司無牌交易被罰款 |
2010-10-07 (19:28) |
馬小軍及其控制的公司商機無限,今天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兩項無牌進行證券交易的控罪,被判罰款共10,000元。 胡雅文裁判官並命令馬及商機無限向證監會支付調查費25,000元。 證監會經調查本案後對馬及商機無限提出檢控。證監會發現,馬及商機無限在沒有獲證監會發給任何牌照的情況下,向公眾表示其客戶持有香港上市公司的股份可予出售。馬及商機無限是於2010年2月18日至2010年3月26日期間,透過在網站刊登廣告提出上述交易,另外又向一名準買家提出可進行有關交易,但事實上並無有關股份可供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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