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市新屋車道限停車 違者罰五千
2010-10-07 (05:13)
(多倫多 )(綜合報道)多倫多市府花費7年功夫完成的5,000頁左右統一全市附例文件中,有1條限制住宅車道可停多少輛車的規定。

        附例已由市議會在8月通過,並在10月1日生效。執照及標準部門的調查服務主管坎柏巴契(Lance Cumberbatch)說,有關單車房民宅車道只能停1輛車,雙車房可停2輛車的新附例說法不討人喜歡,可能引起不少議論。他強調,新附例允許在後院停2輛車,並可引用「祖輩先例」抗辯。

        首席規劃師賴特(Gary Wright)還指出,市府不接到投訴時不會主動追究車道停車問題,而且已有人向安省市鎮委員會申訴,將進行檢討。市府職員未說明先前附例如何規定,但賴特說,新附例主要是限制新的建築。

        單車房泊1車 雙車房泊2車

        坎柏巴契另指出,居民雖可引用「祖輩先例」抗辯,但必需證明新附例生效前便在車道停放多輛車,可能要花費一番功夫。

        代表怡陶碧谷中區的市議員魯碧(Gloria Lindsay Luby)說,她投票贊成統一的附例,卻不知道有車道限制停車的規定,自己非常失望,必需加以改變。

        坎柏巴契說,新附例著眼於消除住宅區的混亂情況,除非是有人投訴,市府不會主動追究。拒絕遵守新附例者需要上法庭,並要交最多為5,000元的罰款。資料來源:加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