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性工作者現身說法 娼妓法裁決不會令流鶯安全
2010-10-07 (05:20)
(多倫多 )(綜合報道)由於無工作,無學識及無法令子女溫飽,麥克勞德(Katarina MacLeod)在21歲時成為妓女。

        她在賓頓市(Brampton)當性工作者17年,經常被客人毆打及強姦,也染上了毒癮及酒癮。

        她表示,這些問題不是在車上或小巷發生,而是在妓院的關上門的房間之內。

        現年38歲的麥克勞德已脫離了這個行業。她說,戶內不比戶外安全。

        她與另一些前性工作者周二在安省高等法院之外表示,上周有關加拿大賣淫法的判例是「給與皮條客及毒販的禮物」。

        上月28日,法官希美爾(Susan Himel)推翻了刑法典對經營妓院,以賣淫維生及搭訕找客的禁止。

        她在裁決中指出,有關的條文實際上危害性工作者,而非令這些人更為安全。

        在加拿大,賣淫並非違法,但政府將連帶的活動刑事化,從而試圖阻攔。

        如果這裁判在30天的等候期過後生效,妓女將可以在街上找客人,以及在家中或妓院接客,可以聘請保鑣及會計師,不會有刑事麻煩的危險。

        雖然有一些妓院及妓女歡迎這裁決,視之為他們的權利的勝利,司法部長倪可森(Rob Nicholson)表示,聯邦政府將會認真考慮就這裁決進行上訴。

        這批前性工作者表示,這裁決摧毀了用以保護婦孺的法律,並且所基於的假設會造成損害,就是不用理會婦女如何受到打擊,男人應當何時想買淫都可以。

        要求政府全面阻止賣淫

        以多倫多為基地的倡權組織「性交易101」(Sex Trade 101)的創辦人法爾(Natasha Falle)表示,推翻了這些法律,男人便有合法的權利在街上騷擾婦女,以及向婦女搭訕買淫。

        巴蒂(Trisha Baptie)表示,這組織正要求政府採取進一步的措施來全面阻止賣淫。巴蒂為溫哥華的前稱為Exploited Voices now Educating的組織工作。她說,我們希望看到買淫行為屬於非法,希望看到扯皮條行為屬於非法。

        她又說,她們知道的是把她們毆打及強姦的不是法律,而是男人,不是所在的地點不安全,而是所在的地點的那些與她們一起的男人不安全。她指稱,給予妓女權利在家中或妓院經營不會令到在街上工作的婦女獲得保護,例子是連環殺人犯皮克頓(Robert Pickton)的受害人。

        該組織要求加拿大仿傚瑞典。這個國家於1999年把買淫行為刑事化,而賣淫則不視為刑事罪行。瑞典政府本年公布的1份報告顯示,街頭賣淫減少了50%。

        現年24歲的巴克豪斯(Christine Barkhouse)落淚說,必需要知道街上有兒童,而她本身在11或12歲時遇到猥褻的搭訕。她說,這樣做不對,將會有更多兒童受到傷害。資料來源:星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