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巿議會討論禁售狗 團體撐場 |
2010-10-06 (05:07) |
(溫哥華 )()圖文:本報記者鄭一峰烈治文市議會周一討論由愛護動物團體提出的禁止出售由狗場繁殖的小狗,有關團體認為「小狗只可領養,不能當商品出售」。 動物福利倡導聯盟(Animal Welfare Advocacy Coalition,簡稱AWAC)發言人萊加利(Christie Lagally)表示,對市府召開會議感到高興。她相信在不久,市府會接受聯盟建議,禁售初生小狗。 另外,最近在寵物店不慎購買了一隻患病小狗的主人指出,為了賺錢,寵物店東主往往從一些無牌養狗場取來小狗出售。由於這些小狗未有受過正規護理,導致牠們身患重病,除了浪費狗主金錢,更傷了他們的感情。 不過,在會上有烈市寵物店東主表示,他們是從合法的養狗場購入小狗,他也曾經用過數千元醫治一隻患病小狗,所以他不是無良商人。至於購買小狗的狗主也要提交一份文件,經詳細查核才會賣小狗給他們。 拯救海洋狗隻(Ocean Dog Rescue)團體義工也有到場支持,發言人張雅婷表示,他們贊成公眾不要購買小狗。因為牠們是人類的朋友,不是商品,主人應該把小狗作為家庭成員看待。 她指出,該組織在本地為台灣的流浪狗尋找新主人,當發現有公眾願意領養時,便會安排將狗隻從台灣送到加拿大。所有運費都是免費,由組織支付。 在周一的會議上,烈市議會聽取了公眾意見,暫未有表決結果,將在下次會議繼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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