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薪假訴訟塵埃落定 州府勝訴 |
2010-10-06 (05:29) |
(三藩市 )(本報訊)加州最高法院周一判決阿諾舒華辛力加州長勝訴,指其可命令州政府員工休無薪假,從而結束這場長 達18個月的紛爭。 最高法院一致決議表示,州議會在2009年通過預算案時賦予州長迫令州府員工休無薪假的權力。 州議會領袖眼下正向工會施壓,接受有關退休金和其他福利讓步,作為2010年預算協議的一部分內容。議 員已排定即將於周四表決本預算案。 州長曾要求工會讓步,作為他簽署填補190億元預算赤字的條件。他在2009年2月命令逾20萬名州政府員工 每月休2天無薪假,稍後增至每月3天,大約等於削減員工薪水14%。 他聲稱,加州此刻面臨嚴重預算危機,這個舉動的用意在於省錢。該命令傳出後,馬上引發人們向法庭入 稟20多宗訴案。 州長在接獲法院裁決消息後發表一份聲明稱:「身為州長,我必須回應全球經濟重挫作出困難的抉擇,包 括命令州府員工休無薪假和行使單項否決權,從而平衡我們的預算。」 州最高法院周一公布另一項判決,亦認定阿諾州長有權動用單項否決權,削減去年的州政府預算共計4.89 億元。 財政局發言人帕默爾(H.D. Palmer)表示,當局估計,在前兩個財政年期間,無薪假替府庫節省了15億 元普通經費,且在7月1日起的財政年,每月節省8千萬元。 興訟控告州政府無薪假計劃的加州政府專業工程師協會(PECG)執行主任貝蘭尼(Bruce Blanning)表示 ,對加州最高法院的判決感到失望,但他們將會接受並往前走。 加州最高法院在判決中表示,2009年通過的預算案,授權通過集體談判或「現時行政當局」實施無薪假, 這幾個字眼賦予州長發布無薪假命令的權力。 判決稱,州議會通過行使立法特權實施該條款,授權削減員工薪酬,已在修訂後預算案中言明,將透過每 月休2天無薪假的計劃來實現目標。 但州政府員工反駁,指州政府實施無薪假計劃,造成大部分的州政府機關每月被迫休3個星期五,其實並 未達成節流目標。兩名州長候選人惠特曼和布朗亦均表示,若是當選,將會避免採行無薪假措施來節省開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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