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嶽指醫保計劃全民受惠 |
2010-10-06 (18:17) |
食物及衛生局公布「醫保計劃 由我抉擇」醫療改革第2階段諮詢文件,建議推行由政府規管的自願醫療保障計劃,計劃人人受惠,並可終身續保;諮詢為期3個月,至2011年1月7日。 食物及衛生局局長周一嶽今天在記者會上表示,醫保計劃是人人受保,終身續保,包括在投保前已有病症及高危人士均可受保,附加保費將設上限。 計劃的其他重點,包括設高風險分攤基金、可在離職後續保、可轉換保險公司、保險公司須呈報所有成本、索償及開支,以及劃一業界醫療保險條款及定義。 周一嶽表示,政府從財政儲備預留500億元支援醫療改革,包括提供誘因,讓高危人士投保及吸引年青人參加,以及鼓勵醫保計劃參與者儲蓄,以支付晚年時期的保費。 標準醫保的保障範圍包括普通病房及日間手術和療程、所需的專科門診及先進診斷成像服務,以及癌症的化療或放射治療。 投保人可按個人需要,附加較高級的住院服務、較高的醫療服務保障限額,或普通門診服務、牙齒護理、分娩服務等。 根據精算顧問提供的範例,0 - 19歲的每月保費為70 - 170元、20 - 39歲 130 - 200元、40-64歲240 - 460元,而65歲或以上則為560 - 1,250元。俗稱通波仔手術的賠償限額為90,000元,切除盲腸手術35,000元,而非住院的白內障手術則為13,000元。 在較高風險人士參與醫保計劃方面,當局建議應須在第1年等候期後承保投保前已有的病症,由第2年開始償付比例為25%,第3年償付比例為50%,並在3年後十足償付。 文件建議承保高風險人士,所收取的保費加高風險附加保費不得高於已公布適用保費的3倍;核准醫保在推出的第1年內,須接受65歲或以上人士投保,但不設高風險附加保費的上限。 為保障消費者權益,計劃建議規定參與醫保計劃的私人醫療保險承保機構,以及根據醫保計劃向投保人提供服務的私營醫療服務提供者,必須參與醫療保險索償仲裁機制。 周一嶽強調,政府對醫療的承擔不會減少,並繼續維持公營醫療系統,作為全民的醫療安全網。政府的醫療撥款由2007 - 08年的305億元,增至2010 - 11年369億元。 市民可於2011年1月7日或之前,把意見傳真(2102 2525)、電郵或郵寄至中環花園道美利大廈19樓食物及衛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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