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願醫保諮詢三月設索償仲裁機制 |
2010-10-06 (16:31) |
港府公布自願醫療保險方案建議,正式啟動為期3個月的第二階段公眾諮詢。官員表示,承保機構須接受政府監管,並設立醫療保險索償仲裁機制,處理保費償索爭拗,而方案也能達到人人受保的要求。 自願醫療保險方案建議保費按投保人的年齡遞增,19歲以下每月70至170元;20至39歲每月130至200元;40至64歲每月240至460元;65歲或以上每月560至1250元。高危人士的保費則是一般市民保費上限的3倍,政府將設立高風險分攤基金。 方案建議服務套餐收費、為不同手術及病症訂出賠償上限,保障範圍包括日間手術、手術所需的專科門診。例如通波仔手術最高獲賠償9萬元、癌症化療和放射性治療每次最高賠償20萬元,專科門診檢查每次賠償上限5千元。 投保前已有病症的市民,在一年等候期後,也可受保,第2年發還償付比例是25%,第3年是一半,3年後則為百分百。不過,普通科門診、專科門診和分娩等則不包。 政府將動用5百億元財政儲備作為啟動基金,在三方面提供資助,第一是保障高風險人士,政府考慮注資業界成立的高風險分攤基金,以緩衝因大量高風險投保者所帶來的風險,令一般人的保費毋須提高;第二是新投保者可即時享用全數無索償折扣,折扣率為三成;第三是資助市民儲蓄款項,以支付年老後的保費。 政府日後也需要配套措施監督自願醫療保險的架構,並規管計劃推行和運作。三項職能包括保險業監理處日後繼續審慎監管、強化衛生署現時監察私家醫院質素水準的角色、設立新的專責機構,監管計劃運作,監督醫保計劃下產品的註冊、產品內容、收費成本、索償仲裁機制。 食物及衛生局局長周一嶽在立法會上指出,首階段諮詢收集了不少市民的意見,普遍都不希望推行強制的醫療保險計劃,多數傾向支持自願私人醫療保險服務。他解釋,醫保計劃的構思是針對私人醫療保險及服務的不足,由政府規管為市民提供長遠的醫療保障。不過,他強調,政府將繼續推行醫療改革,目標是公私營醫療並行。 公眾諮詢時間今起至明年1月7日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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