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控3大信用卡違反公平競爭法
2010-10-05 (17:30)
美國司法部採取行動、控告3大信用卡公司美國運通卡(American Express)、萬事達卡(MasterCard)和Visa卡,指3家公司禁止商店向使用其他信用卡的顧客提供購物折扣優惠,又要向商店收取費用,迫使商店提高貨品價格,無形中損害消費者。當局認為3家公司這種經營手法違反公平競爭法。

        據悉,萬事達卡和Visa卡均願意庭外和解,但運通卡公司堅稱沒有犯錯,聲言要在法庭上抗辯,討回公道。

        根據司法部提交上法庭的文件指出,每次有顧客使用信用卡在商店購物時,上述三家公司便向商店收取一筆費用。估計在去年全年,這些費用加起來總共高達350億美元。

        一些顧客不使用上述三家公司的信用卡,寧可使用其他收費較便宜的信用卡,但上述3家公司竟向商店施壓,禁止商店向此類顧客提供折扣優惠或送出贈品。

        司法部認為,這種經營手法有問題,令到整個交易過程被扭曲,除了對消費者不公平外,也令其他信用卡公司不能在市場內公平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