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議會提有薪病假法案 餐館業界擔心無法負擔
2010-10-05 (05:09)
(紐約 )(本報訊)紐約市議會的一項法案建議,公司每年給所有工人最少一周有薪病假假期。但業界反映,這一措施可能導致地區餐館不得不解僱人員或被迫關門。

         據《紐約郵報》報道,這一法案建議,要強使全市5個區的所有公司,都規定每個職工每年最多9天的帶薪病假期,20名工人以下的公司每年5天帶薪假期,包括那些有小費收入的公司。

         洛克菲勒中心著名的愛爾蘭酒吧總經理威爾遜(Eugene Wilson)說:「一個餐館每年可能會為此另外支出1萬2000元到1萬5000元,或者多支出相當於一個月的租金。全市的1萬2000個餐館中,有一些餐館花不起這筆錢,可能得關門。」

         現在餐館已遭遇到各種打擊,如菜單必須顯示減肥內容,100元滅火器檢查費用,甚至還有人造黃油許可證費用等等,每年要多花費上萬元。

         威爾遜說,他的120個座位的館酒吧會遵守未來的有薪病假法律規定,但是,他要求市議會的法案中規定,打電話請病假的員工應該有醫生的生病證明。

         Ernst & Ypung公司上周的一項研究報告說,最大的負擔可能是那些小公司,那裡有計時制工人,或有賺取小費的工人。

         該公司的研究報告還說,全紐約市公司的有薪病假薪水,將支出7億8900萬元。

         彭博市長已經表示反對通過這一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