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城市 附例各異
2010-10-05 (05:47)
(溫哥華 )大溫地區不同城市,各自有不同家居生意的發牌政策,通常市中心地區內外,也有不同規定。以烈治文市而言,家居生意除須遵守環境衛生相關規定,也須符合土地用途規劃(zoning)等附例。

        烈治文市府傳媒公關發言人唐善泰(Ted Townsend)表示,目前該市共發出2,173張家居生意牌照,許多是從事進出口貿易、電腦、或合約商業等,也包括手工藝、鋼琴教室及家庭託兒在內。

        唐善泰指出,各市都有自己的家居生意發牌政策。一般而言,市中心地區內外,會有不同規定。除要求東主不得製造噪音及空氣污染外,還需符合土地用途規劃等附例,不得在住宅內擺放生產設備,進行製造或販賣活動,或因生意造成附近住宅區交通阻塞等。

        他指出,烈市對申請B&B家庭旅館的生意,有特別附例予以規範。但允許手工藝、舞蹈、鋼琴教室及家庭託兒等家居生意,但規定這些生意,僅允許開設在市中心地區內,每次只准許一個客戶(學生)入內,由東主提供一對一教學或指導。

        按烈市相關附例規定,家居生意在住宅外設置廣告招牌進行宣傳,也有嚴格規定。此外,家庭生意僅准許住宅內成員經營,不可聘請外人或僱員代為經營。

        本報記者張文慈